声明全文:
致各位关心汪小菲先生和徐熙媛女士的朋友们, 感谢各位朋友一直以来对汪小菲先生和徐熙媛女士的喜爱和支持。经过汪小菲先生和徐熙媛女士认真、慎重地考虑,两人已决定和平解除婚姻关系,并已于近日办理了相关手续。
汪小菲先生与徐熙媛女士有缘能够相识相知,共同度过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。即使现在选择分开,也非常感恩对方的付出。曾经,作为夫妻携手前行,未来,两人将以父母、朋友的身份愉快相处,也将继续共同扶养孩子并给予孩子全部的爱与陪伴。
希望媒体和大众能够尊重双方的选择,同时为避免对双方及其家人产生不必要的伤害,恳请各位能够给予双方更多的私人空间
(1)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;
(2)自愿离婚的表述;
(3)夫妻共同财产范围、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;
(4)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;
(5)子女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、子女探望约定。
【法律依据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